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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持正义勇擒持枪窃贼

秉持正义勇擒持枪窃贼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08-29 01:20:18

  刘振义,男,1959年10月生人,1997年6月入党,高中文化程度,刘家园村人。原村民委员会委员。

  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在1996年12月23日这天......

  1996年12月23日下午,刘家园村治保主任刘振远像往常一样在村内巡逻,途经一住户家附近,突然发现一正在行窃的作案分子,便上前扭住询问,询问过程中,歹徒与其发生冲突,身高体壮的歹徒将刘振远摔倒在地,窃贼正欲逃跑,刘振远大声喊道“抓小偷,快抓小偷”!路过此地的刘振义见状大喊“站住”,追上前去与歹徒展开搏斗。搏斗过程中,歹徒再次将刘振义摔倒向村外逃窜,刘振义爬起来后奋起直追,心惊胆颤、筋疲力尽的歹徒见逃脱不掉,便从腰间掏出手枪,同时左手从口袋里拿出100元钱,对于当时来说这是一个家庭好几个月的生活费,面对威胁利诱,刘振义立场坚定,毫不畏惧和手软,毅然冲上去与歹徒展开激烈搏斗,将其按到在地并与闻讯赶来的群众一起将犯罪分子制服。枪被夺了下来,后经检查发现,枪内子弹已经上膛,只要有半秒的迟疑,枪就会打响,后果将不堪设想。刘振义在他人的威胁利诱面前,挺身而出,勇敢与歹徒搏斗的先进事迹,被潍坊晚报等登载,在潍坊引起强烈反响。

  1997年1月6日,区委、区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向刘振义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分别授予刘振义“社会治安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刘振义“山东省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同年11月5日至8日,刘振义出席“全国第五次人民群众见义勇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会上刘振义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