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永飞,男,24岁,原潍坊百货大楼职工。
2000年12月应征入伍,曾在上海警备区服义务兵役。服役三年期间,一直服从部队领导安排,认真履行义务兵义务,热爱军人事业,刻苦锻炼,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养成了热心,正义的品格,并多次受到部队领导的赞扬,在服役期间,曾被评为“优秀战士”。2002年退役后,在潍坊百货大楼从事安保工作。在工作中,对待工作尽职尽责,满腔热情,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很快就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和一致赞扬。
2005年5月6日凌晨4点左右,曹永飞到潍坊火车站接站,在火车站出站口等候时,发现有两名小偷正在偷窃一名男子的物品,曹永飞当时连想都没想,就立即冲了上去制止他们,凭借当年在部队里所学得擒拿技能,当场抓住了其中一人,另外一名小偷却趁机逃跑了,当曹永飞命令小偷交出所窃财物时,小偷趁曹永飞没有防备逃跑了,曹永飞立即追了上去,追至火车站正门台阶时,该名小偷掏出了随身携带的匕首,突然转身向曹永飞捅来,由于当时天黑,一时没有防备,当场刺中曹永飞的小腹,顿时血流不止,曹永飞强忍疼痛,本想再追,却因中刀后失血过多,而导致体力不支,跌倒在台阶上,小偷趁机逃跑了。
跌倒后,曹永飞的伤口仍在不停的流血,周围却没有人肯上前帮助他,曹永飞强忍住疼痛,用手摁住伤口,挣扎着拦住了一辆出租车,就近住进了市立二院,但因伤及动脉,伤势较为严重,流血过多,医院条件有限,又转往市立医院、市人民医院,最后经过市人民医院长达3个多小时的手术抢救,才得以脱离危险,至今未痊愈。
2005年,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曹永飞“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