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庆珂,男,1970年4月21日出生,山东省汶上县郭楼镇毛庙村人,汶上县房管局职工。
2005年8月5日上午毛庆珂去村东汶河洗澡时看到有小孩落水。于是,他冲上去一把拉起3个孩子拖上了岸。但是此时河中还有一个体重210余斤的张某某没有被救出。毛庆珂二话没说又重新跳入水中,并招呼其他群众救人。十几分钟后,在其他两名群众的帮助下,张某某被拖上了岸,而此时毛庆珂已是头晕眼花,在实施了多项紧急救援后,救护车把孩子送到了县医院,而毛庆珂也因虚脱和高血压被送进了医院。
这样的英雄事迹毛庆珂做过很多次。2005年10月17日他救了一名流血过多的学生;2004年11月6日,他英勇地制服了醉酒后疯狂用铁锨乱砍人的毛庙村村民毛某某;2005年1月7日晚,开车回家的毛庆珂单身独斗盗窃村远程教育设备的两名歹徒,并将其抓获,扭送公安机关;2005年10月19日晚10点,在旧邹线草桥段,他把被车撞伤的郭楼镇干部王广贞及时送往医院,使其脱离生命危险。
2007年8月,泰安来汶上投资的张先生被犯罪分了打电话敲诈勒索,毛庆珂听说后,和治安大队的干警姜某某多次查找,终于在8月20日中午在人民商场十字路口处把犯罪分子抓获,并治服扭送到公安机关。
2014年团县委在县办公楼一号会议室召开全县“最美励志少年”评选活动,作为县办公楼物业项目部经理的毛庆珂主动去听课,在听课的过程中,他感受到孩子们的艰辛,时不时的流下对孩子们的感动泪水。会议结束后毛庆珂主动与团县委的同志联系,决定自己出资去资助一名家庭困难的孩子,最后经过联系,了解到汶上县次邱镇高庄村的袁某某,家庭非常困难,父母双亡,爷爷相继去世,家中仅剩年过七旬的奶奶和袁某某,所有的重担都落在年仅十一岁的袁某某身上,得知这个情况以后,毛庆珂同志自己买来了米、油、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团县委的同志的带领下来到了家住高庄的袁某某家,在座谈的过程中,袁某某的独立和成熟深深感动了他。从此以后袁某某的家中多了一位成员,毛庆珂不光对袁某某进行学习上的资助,还承担起这个家庭的所有开销,这一坚持就是三年,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容易,难的是一直坚持下去。
多年以来,毛庆珂共救助危难群众12名,资助贫困贫困儿童6人,抓获歹徒5人,为群众无偿出车百余次,行程2000余公里,践行了他“于人方便就是于己方便,不要忘记做人的本份”的人生诺言。
人民群众为他赠送锦旗和牌匾10多幅,多次被县电视台采访,先后被评为“中国好人”、“济宁市模范道德楷模”、“平安汶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6年,毛庆珂被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