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运良,男,1986年10月26日出生,汶上县汶上镇政府职工。
2010年10月12日上午,于运良外出办事,行至汶上县城圣泽大街宝相花园小区南门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喊:“还有一个,快抓住他!”于运良回头一看,是民警在实施抓捕,有一人正在惊慌的向北逃窜,于运良顿时明白,逃跑的是犯罪嫌疑人!他二话没说,奋起直追。在于运良追赶至宝相花园小区北门时,由于追赶路段较为复杂,岔路口比较多,于运良继续追赶,其他民警分头堵截。于运良追赶至宝相花园小区北门时,犯罪嫌疑人突然从衣服袖中抽出砍刀,向后方正奋力追赶他的于运良头部砍了两刀,被砍中的于运良顿时头昏目眩,血流满面。于运良强忍住巨大的疼痛,继续追赶犯罪嫌疑人。在追至县城北市场鱼市时,于运良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堵截。犯罪嫌疑人见无处可逃,遂向于运良苦苦哀求道:“大哥,求求你放过我这次,我给你十万块钱!”于运良丝毫不为金钱动心,大声呵斥他:“放下凶器,低止抵抗!”犯罪嫌疑人见来软的不行,遂继续挥刀袭击于运良,于运良拼尽全身力气与其进行生死搏斗,最终夺下犯罪嫌疑人手中的砍刀,并同赶来增援的民警一起合力将其擒获。经审理查明:两名嫌疑人系赵某某(21岁,汶上县康驿镇人,是多次实施抢劫、盗窃的犯罪分子,网上在逃人员);徐某某(38岁,汶上县刘楼乡人)。两人经事前商定,欲到县城盗窃摩托车,在准备作案时,被城关二所的巡逻人员发现,赵某某深知自己罪恶深重,为逃避抓捕,拿出砍刀,向追赶他的于运良连砍两刀。
经公安机关审讯,两名嫌疑人对盗窃摩托车、砍伤于运良的犯罪事迹供认不讳。于运良不顾危险,勇抓歹徒的事情传开后,社会各界对此表现出了极大关注,纷纷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于运良。于运良在危险面前所表现出的英勇顽强、大义凛然的大无畏精神,值得每位公民学习。2012年,于运良被省综治委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