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淑惠,男,1988年7月23日出生,汶上镇机关办事员。
2010年6月22日下午4时许,张淑惠、王庆恩驾驶摩托车外出办事,行至花园路县粮局门口时,发现两名身着黑色短袖T恤,戴黑色墨镜,胳膊上有纹身的社会男青年驾驶一辆红色无牌摩托车缓慢行驶紧跟一位骑着红色电动车的女士,因两名嫌疑人的形象较为突出,观察力敏锐的张淑惠特别将视线转移到这两名黑衣男青年身上,并示意同行的王庆恩注意两名青年,就在此时,两名黑衣青年中在驾驶摩托车的青年加油门提速与骑红色电动车的女士平齐,后座上的青年突然将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女士拉倒在地,试图把该女士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在抢夺过程中,女士紧紧抓住金项链,一名青年朝受害人头部猛踹两脚,受害人承受不住击打,遂将紧握的手放开,青年得手后跳上摩托车,两人加速逃离。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周围的群众都没反应过来,曾经是名军人的张淑惠和同伴王庆恩见此情景,毫不犹豫,立即加速追击抢劫的两名黑衣青年,两青年驾驶摩托车见有人追上来了,便左右摆动,阻碍两人超车,在逃跑过程中,将张淑惠两人驾驶的摩托车撞倒,同伴王庆恩的腿被压在摩托车底下,不能动弹,张淑惠不顾手臂擦伤的疼痛,依然奋力追赶向实验小学方向逃跑的两青年。追至中都大街文峰服装超市门口时,将两名青年拦住。两名青年见只有张淑惠一人便停车欲将张淑惠打倒,张淑惠身高一米八四,曾在吉林四平装甲三师服役两年,艰苦的军旅生活,将其锻炼成一个结实的汉子,在搏斗过程中,张淑惠身上被两名嫌疑人击中数处,张淑惠抓住两名嫌疑人停顿的空档,迅速控制住一名男青年,另一名男青年见同伴被制服调头就跑,穿过马路向东胡同内逃窜。此时,城关一所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出警,将已制服的嫌疑人带回所里审讯。下午5时许,在周围群众指引下终将藏匿在南门社区一废弃院落中的逃跑男青年抓获。王庆恩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左大腿错位骨折。张淑惠协助城关第一派出所民警将被制服的男青年送进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做了说明材料后,到县人民医院诊断,手臂大面积擦伤,全身数处淤青。
经公安机关审讯,两名嫌疑人对抢劫李女士金项链并将撞伤王庆恩、张淑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淑惠,生活中是妻子眼中的模范丈夫,儿子眼中好爸爸,朋友圈里的老大哥,父母眼中的好儿子,同时也是一名合格的军人,谨记党和国家的教诲,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时刻贯彻助人为乐的思想。
张淑惠2011年2月被评为“汶上县见义勇为模范”;2012年1月被评为“济宁市见义勇为模范”;2012年,被省综治委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