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请升级浏览器到IE10以上。或者使用Edge、360浏览器或搜狗浏览器等打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英模风采

>>

2018年受表彰的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事迹连载(六)

2018年受表彰的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和模范群体事迹连载(六)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9-04-26 08:10:06
  陈建军,男,1968年8月出生,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2017年8月12日22:30许,孙女士带着她8岁的儿子和同事王女士在张店公园人工湖游玩,儿子在浅水区捡石头时不慎滑到了深水区。情急之下,不谙水性的王女士和孙女士先后跳进湖里救孩子,但由于坡陡水滑,她们怎么都爬不上岸,只能大声呼喊“救命!”。此时,散完步刚刚走出公园准备回家的陈建军和妻子,忽然听到有人呼喊“谁会游泳啊,那边有人掉湖里了!”陈建军马上掉头跑到湖边,隐约看到有三个人在湖中挣扎。已十几年没有游过泳的陈建军来不及脱下衣服,毫不犹豫跳入湖中。孙女士看到有人下水施救,求生的欲望使她本能地死死拽住陈建军的胳膊。陈建军大喊:你别抓我,先救孩子,不然我们三个人都得沉下去!待孙女士稍微冷静后,陈建军将她娘俩推送到岸边较浅的台阶上。不料,等他转身救王女士的功夫,孙女士和孩子又滑进了深水里,陈建军再次把她们拽到岸边,在一位好心人的帮助下,将她们三个都拉上了岸,随后,陈建军又帮助王女士把鼻子和嘴里的泥水处理干净。在确认大人孩子没有生命危险,并电话联系好她们的家人后,陈建军悄悄的离开了现场。自2017年8月14日开始,《淄博晚报》、《鲁中晨报》、淄博电视台等各大新闻媒体连续报道了陈建军英勇救人不留名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公司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
  
  陈建军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毫不吝啬地用一己的生命为众人换来吉祥的天空,给予了绝望中人以重生的希望,不仅抢救了三条鲜活的生命,而且挽救了两个幸福的家庭,还进一步诠释了“英雄原本平凡,生命无限高贵”的人间大义。2017年12月,陈建军荣获新华制药“第一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和“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荣誉称号;2018年初,他又光荣当选“第六届淄博市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和2017“感动淄博”年度人物。
      
  2018年11月21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在层层评选基础上,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陈建军“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