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22日上午,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小组组长陈东生一行4人到基金会进行社会组织评估实地考察并指导工作。省综治办副主任李平出席并讲话,省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秦魁民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李尚禄陪同考察。

李平主任介绍了基金会工作情况及下步工作打算
李平强调,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于1994年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法人。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省委政法委,理事长为法人代表,第四届理事会于2016年12月9日换届。基金会秉承“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气”的宗旨,坚持定期组织开展全省见义勇为评选表彰活动,对社会上涌现出的、有突出事迹的见义勇为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对牺牲、受伤的人员及时看望慰问。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见义勇为先进推荐评选活动,我省受到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国家级表彰的先进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目前,全省17个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成立了基金会(协会),部分城乡社区建立见义勇为工作站,四级组织体系逐步健全。

陈东生组长介绍了此次评估工作的要求
陈东生指出,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知》的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评估。

评估小组对照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在认真阅读基金会《评估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基金会工作情况,实地考察办公场所,查阅各项文件资料档案和章程制度并细致盘查财务档案,采取多种形式对基金会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



评估组审查财务档案

评估组审查财务档案
评估小组人员对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给出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客观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基金会下一步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推动基金会科学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