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乐成,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济阳县太平镇秦一村农民。
在济阳县城市乡村、大街小巷,人们正在传颂着太平镇一个普通农民见义勇为的英雄壮举,他的英雄事迹让济阳人都为他感到骄傲。
2008年12月25日。这一天中午,太平镇秦一村村民刘乐成与哥哥和侄子一起在济北开发区一个名叫“草原风味”的饭店用餐,1点15分,两个用餐得人借故到外面去拿点东西,走到旁边一个桌子时,其中一人伸手偷走了客人衣服里的钱包,当两个人刚走出店门,饭店的服务员说,那两个人偷走了顾客的钱包。丢包的主人还没反应过来,刘乐成已经和他的侄子快步追了出去,揪住了刚走出饭店两米远的两个歹徒,让他们把偷的钱包交出来。当时两个歹徒见只有两个人追出来,拒不交出钱包,还威胁刘乐成说:“不管你的事,让我们走,要不然就不客气了。”刘乐成和侄子没听歹徒的话,与歹徒进行了搏斗,其中一名歹徒从腰里拔出了一把半米长的匕首刺向刘乐成的腹部,很快鲜血就湿透了刘乐成的衣服,他忍着疼痛对侄子说“不好,我受伤了,先别管我,把顾客的包抢回来。”最后终于因为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刘乐成躺在血泊中,失去了知觉。两歹徒趁机跳上正同伙的捷达车迅速逃离现场。随后刘乐成被赶来的120救护车接走,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接受抢救治疗。经检查,刘乐成胃部被穿透,肠子被刺穿了四个洞,而胃部的刀伤离大动脉非常近,如果刺到大动脉上,后果不堪设想,幸亏抢救及时,保住了刘乐成的生命。
英雄壮举绝非偶然,英雄也不可能在瞬间塑造而成。这次见义勇为是刘乐成做过的很多好事中的一件。刘乐成14岁那年,还在上小学五年级的他,在放学的路上,听到河里有人呼救,他连衣服也没来得及脱,一个猛子就扎进河里救人。第一次摸到了男孩的衣服,可
是由于水流湍急,手一滑没有抓住,他浮上来深吸一口气又扎下去。经过数次与急流搏斗,终于把男孩救上河岸,那时他就被当地群众称为“舍已救人的小英雄”。
刘乐成谈起他见义勇为的事迹,却对此看得静如止水:“我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的事,政府和社会却给我如此高的荣誉,我一定不辜负社会和政府给我的荣誉,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他说:“看到别人的钱被偷而不管,自己良心上不安。”
刘乐成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被省委、政府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在全省政法暨平安山东建设表彰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姜异康亲他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太平镇掀起了学习刘乐成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