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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丹获“济南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董丹获“济南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7-02-28 22:41:11
  

  董丹,女,1982年6月13日出生,汉族,群众,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六分公司一队驾驶员;张宇,男,1972年3月9日出生,汉族,群众,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六分公司一队驾驶员。

  2015年7月12日17时18分,董丹驾驶车牌号为鲁A4764的K52路公交车行驶至济南市中心医院站点,犯罪嫌疑人刘惠军手持一把约30厘米的匕首从前门上车后,左手按住董丹的脖子,右手将匕首抵在她的腰间,叫嚣着让董丹将公交车直接开往泉城广场,并大声地向车上乘客吼道:“你们坐在座位上都不要动”。面对明晃晃的匕首,董丹镇定的继续开车,并试图通过与刘惠军言语交流,安抚刘的情绪。泉城广场人流密集,K52路公交车途径市区多处旅游景点,为避免造成更多的人员伤害,董丹驾驶车辆缓慢行驶,在犯罪嫌疑人迟疑瞬间,趁机悄悄按下报警键。此时,乘坐公交车后排的李风军同志(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侦查二大队民警)上前查看,主动配合董丹劝说嫌疑人。嫌疑人刘惠军的情绪愈发激动,凶恶地威胁董丹,不停地挥舞匕首。董丹不断地与刘惠军沟通:“先让乘客下车,我留在车上陪你”。经过反复劝说,车上乘客在解放桥南公交站点前方路口安全下车。为拖延时间,董丹特意避开公交车专用道,将公交车驶入拥堵的快车道,赢得了宝贵的救援时间。当车辆行驶至银座商城站牌处时,被武装巡逻警车及110出警车辆拦停。见此情形,刘惠军用力地将匕首顶在董丹脖子上,拉起她的胳膊意图将董丹作为人质。另一路公交车驾驶员张宇从换乘乘客口中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到董丹驾驶的车辆前门,不断安抚刘惠军的情绪。张宇对刘惠军说:“你放开她,我上来换她”,主动要求替换董丹作为人质。董丹趁机打开车门,并拿起了灭火器。张宇不断对刘惠军大声喊话,防止其出现极端行为,为董丹采取行动提供了有利时机。趁李风军、张宇吸引刘惠军注意力转移的瞬间,董丹快速拔下灭火器保险销,将灭火液体喷向刘惠军面部,公安民警顺势将刘惠军制服抓获。由于处置机智果断,这起劫持公交车重大恶性案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董丹、张宇面对违法犯罪和突发事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冷静应对,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弘扬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生动地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济南市综治委和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隆重召开了全市见义勇为优秀分子表彰仪式,分别授予董丹、张宇“济南市见义勇为优秀分子”和“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同时,董丹、张宇均荣获“济南市道德模范”等称号,并荣登济南好人榜。李风军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一等功;济南市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表彰大会,并下发《关于向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民警李风军同志学习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