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3月2日19时25分,王金国像往常一样在青州市站一站台东端,组织乘坐青岛开往成都K208次列车的旅客有序候车。伴随汽笛声,列车越过进站信号机逐步迫近,距离候车旅客只有六七十米远。突然,一个人影从候车人群中窜出,跳下站台,横卧于钢轨之上。紧接着传来一个女人凄厉的尖叫声:“快上来!救命!快拉他上来!”生死瞬间,不远处的王金国发现这一险情,迅速从站台上纵身一跃,扑向自杀青年,连拉带抱中两人一起脱离道心,滚到安全地带,而且王金国自始至终将该青年牢牢护在身下。几乎同一时刻,伴随刺耳的制动声,进站列车从两人身旁擦过,缓缓停稳。男青年得救了!经询问,该青年吕某,27岁。呼救的是他的妻子张某某,夫妻两人均在济南市某医院工作,欲乘坐火车从青州市赶回济南。两人因家庭矛盾一直闹别扭,在站台上又因意见不同发生口角,吕某一时想不开,突发轻生的念头,险些酿成悲剧。
王金国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轻生青年,充分体现了一名铁路职工的高尚品质。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王金国“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学习王金国临危不惧的见义勇为精神,为深入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