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6月9日早7时许,宋瑞民发现两名陌生青年骑摩托车到本村村民宋法友家行窃,便招呼村民宋法虎、宋祥民、徐夫全前去抓贼。先行赶到的宋瑞民、宋法虎、徐夫全发现,宋法友家大门上的锁没了,两扇门虚掩,门口停着嫌疑人骑的红色摩托车。宋瑞民用手指了指车,徐夫全会意地把摩托车推向不远的邻居家门口。正当宋瑞民、宋法虎合计小偷出来怎样对付时,宋法友家的大门突然打开,两名盗贼分别挥舞着菜刀和铁锨窜出来,宋瑞民、宋法虎立即上前同歹徒展开英勇搏斗。一名瘦高个歹徒手持铁锨砍中宋瑞民头部,鲜血瞬间喷涌而出。另一名持刀歹徒把宋法虎推倒,宋法虎顺势抓起一块砖头,击向歹徒。穷凶极恶的歹徒,抱起一块石头要砸向倒地的宋瑞民。危急时刻,跑步赶来的宋祥民抢过铁锨用力铲向石块,石块偏落在地。两名歹徒惊慌逃窜,一名歹徒被徐夫全、宋法虎、宋祥民合力追击并制服。此时,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赶到将其抓获。另一名歹徒趁机逃窜。受伤的宋瑞民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检查,宋瑞民头部受伤,缝合了九针。
为表彰他们的事迹,2016年1月,临沭县授予宋瑞民等4人“临沭县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2016年2月,临沂市又授予他们“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宋瑞民、徐夫全、宋法虎、宋祥民等4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
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推荐,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进行评审,2016年12月16日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宋瑞民等4名同志“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并奖励人民币共计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