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会前,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接见了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代表。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等领导为获奖代表颁发了奖章和证书;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贾春旺及中央八部委等领导出席会议。我省张波、宋彦峤、禚杰荣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
记者获悉,本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举办。表彰活动经过发起动员、遴选推荐、资格审核、公示投票、集中宣传、加权统计等阶段,最终确认7名全国见义勇为英雄、3个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38名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及12个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
张波,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第七分公司四队驾驶员。2014年7月9日晚6时50分许,张波驾驶公交车行驶。从化纤路站点出站时,张波看见右侧路边有一持刀歹徒砍杀一名年轻女子后向西逃窜,旁边还有两名女子躺在地上,鲜血直流。张波在确保乘客安全的情况下,随即加速追赶歹徒。行驶至省监狱门口时,张波将车辆横在歹徒前面,拦住歹徒,并迅速打开车门跳下车喝止歹徒。歹徒向前摔倒并撞在路边配电室的隔离栏上,张波顺势扑上,将歹徒制服。张波将歹徒交给群众后,又立即赶回事发地对伤者予以施救。征得乘客同意后,他驾驶公交车急速将另外两名伤者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伤者死亡。后经公安机关调查,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张波先后被授予“济南市见义勇为优秀分子”“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等荣誉称号;获得“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