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秋,男,时年18岁,重庆市奉节县人,山东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职工。
2012年5月1日19点39分左右,一名前来广饶县华茂生态园就餐的小男孩,在生态园南侧湖边玩耍时不慎落水。正在饭店门口迎宾的李彦雨(山东华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听到呼喊声后,一边让同事去叫人,一边急忙奔向湖边,看到湖里一个小男孩只露出了头顶漂在湖面上。她没来得及考虑水深,便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奋力将孩子托起。因为不会游泳,李彦雨连续呛了很多口水,开始出现昏迷状况,但她始终紧紧抱着孩子没有松手。19点41分左右,闻讯赶来的饭店服务员邹秋和郝迎冰,一前一后跳进了水里,郝迎冰用力游过去拉住李彦雨的手臂,将她和孩子往岸上拉。由于李彦雨已经有些昏迷,加之穿着衣服水中阻力很大,郝迎冰也渐渐没了力气。随后赶来的同事吴永志第四个跳进了水中,游到郝迎冰身边,拉着紧紧挽在一起的三人往岸边游。这时,很多服务员也赶到了岸边,饭店厨师徐笃华观察了一下水中的情况后,第五个跳入了水中,与吴永志合力将三人救上了岸,落水的小男孩成功获救。众人上岸后,发现参与救援的同事邹秋没有上岸,便再次跳入水中继续搜救邹秋。此时,接到报警的公安、消防人员也迅速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救援。由于天黑、水深,经过不间断搜寻,直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钟,救援人员找到了邹秋同志,已经失去生命的他仍然保持着双手托举救人的姿势。
2012年8月16日,邹秋被东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3年,被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