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德中,男,汉族,生前为昌乐县营丘镇河头村村民。
在1996年3月18日这一天,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日子,乍暖还寒的天气,这种天气最是让人难以捉摸和忍受,刚还如春天般的温暖,只一刹那间,冷空气就忽然杀到,天气便又回到了寒冷。王德中当时做生猪宰杀贩卖生意。正当他在赶集回家的路上,忽然听到外面一阵“抓住他”的大喊声,呼喊声引得众人一起看去,只见一名公安干警一边追着一名身高1.75米左右、大约二十来岁的男青年,一边大喊着“捉住他、捉住他”。这时的王德中觉得男青年十分可疑,他没有像大多数人那样置身事外做看客,没有任何的犹疑,立即停下车甩开身子协同公安干警追了上去。在当时,没有手机等通讯设备联系群众或同事堵截嫌犯,只能靠两条腿不停地追。王德中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在追了大约三华里(1500米),快到营丘镇河南村的时候,他协同公安干警将该男子制服。后经审讯得知,该男子竟是一名身藏凶器且在逃的盗窃团伙的主谋,在王德中的帮助下,公安民警终于将这名逃犯缉拿归案。事后大家问王德中,“你那么奋不顾身,当时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安危和家人的担忧?歹徒从怀里掏凶器的时候,你有没有害怕?”
“没有!我根本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东西。”王德中果断地回答,“当时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绝不能让坏人为非作歹,从自己眼皮底下跑了!”王德中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名机关干部见义勇为的善举。
1996年,王德中被授予“山东省、市、县三级见义勇为模范公民”称号,受到了人们的广泛赞扬和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