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闫志国,男,时年37岁,广饶县稻庄镇闫口村人,广饶县稻庄镇华帘集团半成品部部长
2011年3月29日晚8点30分左右,成磊磊在华帘集团公司水塘边不慎落水。闫志国听到湖面传来“救命”的呼声,立即寻声跑去,只见同事成磊磊在水中拼命挣扎,危在旦夕。见此情景,闫志国来不及脱掉衣服和鞋,纵身跳入冰冷的水中,抓住成磊磊的双臂,奋力地将他推出水面。由于双手在冰冷的水中无法抓牢,成磊磊再次沉入水中,闫志国又一次潜入水下将成磊磊拉出水面。就这样反复了几次,两人在水中浮浮沉沉,艰难地挣扎着,此时,闫志国已全身无力,手脚早已被冰冷的湖水冻得麻木。陆续赶来的张永军、李相涛找到水塘边的一条小船,用手划船向落水者靠近,可船在水中摇摆不定,无法向落水者靠近,不能实施救助。见此情景,张永军用力一蹬跳入水中救人。此时已经上岸的李相涛开始喊人救援,正值夜班的何川听到呼喊后,和车间同事一起迅速向湖边跑去。得知有同事落水,个子不足1.6米、身体单薄的何川,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加入了营救的阵营,他找到了水中的三人,用头将成磊磊的身体上不顶出了水面,闫志国和张永军在后面将成磊磊的身体向岸边推去,就这样坚持了二十多分钟,在李相涛、李仁强和其他同事的帮助下,成磊磊终于被救上岸,但闫志国、张永军、何川三人均因体力不支溺水,被打捞起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幸遇难,他们用年轻的生命诠释了人性耀眼的光辉。
2011年9月27日,闫志国、张永军、何川被东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12年1月10日,被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