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棚军,男,1965年10月4日出生,利津县北宋镇宋集村村民。
2007年12月11日凌晨2:00左右,天下小雨,雾气蒙蒙,滨南采油厂四矿职工王新军、郭英明乘座滨州市方正出租车公司的出租车返回四矿,途经利津县北宋镇宋集村时,因司机对路况不熟,车速又过快,在一拐弯处,出租车翻至公路南侧路边沟内。由于正值冬灌,沟内蓄水达1.5米深。王新军挣扎着爬出车外呼救。家住公路北侧的宋集村民宋棚军听到呼救声后和妻子一起赶到了事故现场。宋棚军二话没说冒着刺骨的严寒跳进水中,帮助王新军把腿部受伤的同伴郭英明救出水面。王、郭二人得救上岸后告诉宋棚军说出租车司机还在车里没有出来。宋棚军未等歇息又毅然几次潜入水下,对司机施救近半个小时,终因无法打开司机座位周围的防护网,救援无法实施。宋棚军上岸后先后拨打110、122、120求救,夫妻二人把被救的王新军、郭英明二人让到家中,一面拿出干净的棉衣、毛衣让他们穿上,一面生起炉火让他们取暖。110、122和120及时赶到,把出租车从水沟中吊出来,司机已不幸身亡。被救的王新军、郭英明感激地说:“多亏了宋哥见义勇为,要不然我们即使逃出水面,也会被冻死,宋哥不但救了我们还多次潜入水中救司机,真是好样的!”
2008年12月24日,宋棚军被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