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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斗持枪犯罪分子 保护他人财产安全

勇斗持枪犯罪分子 保护他人财产安全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11-07 23:55:54

  林道国,男,19558月出生,19718月在胜利油田地质科学研究院(2015年更名为勘探开发研究院)参加工作,19818月至19859月地质院保卫科;19859月至19879月东营市公安干校上学;19879月至今地质院保卫科。1997年参加党校中函政法本科班学习,2000年毕业获大学本科学历;1981年至1993年地质院保卫干事;1994至今先后任保卫科副科长、治安保卫中心主任、综治办主任,中共党员,2015年退休。

  19931214日上午9时许,保卫科接群众电话,地质长虹一区6号某单元某号职工家的防盗门被撬。接报案后,时任地质科学研究院保卫干事的林道国在保卫科长的部署下,迅速赶到发案现场。发现住户家的两道门虚掩着,林道国用脚轻轻推开房门进入室内,听到响声,2名作案犯罪分子举着钢珠枪、匕首从卧室窜出,扑向保卫人员并拼命反抗想逃离现场,林道国见此情景临危不惧,与犯罪分子展开了殊死搏斗,后在群众的协助下,将其中1名作案犯罪分子抓获,另1名作案犯罪分子疯狂逃窜。公安机关在对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审讯,经调查核实,2名犯罪嫌疑人是东北籍负案在逃的犯罪分子,至此一起特大案件告破。在与作案犯罪分子搏斗中,林道国的背部被作案犯罪分子用匕首刺中6处,及时送往胜利油田中心医院抢救治疗。

  从事治安保卫工作30余年,深刻体会到做好内部综治、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使命感,深知综治、保卫工作责任心强,危险性大,但自从到保卫科那一天起,就将自己的一切归宿到治安保卫工作中。始终做到困难面前不退缩,危险时刻豁出去。立足岗位,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正确处理工作与家庭、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关系,针对不同时期的治安形势,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多年来没有休息一个完整的星期天和节假日,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团结带领全体治安保卫人员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与全体治安保卫人员一起,按照不同时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思路,根据不同时期的治安特点,注意分析研究工作对策,加强院内治安防范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斗争和重点整治活动,严密院内治安防范,组织基层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大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胜利油田地质科学研究院治安管理、维护内部治安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

  林道国同志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奋不顾身,在群众危难时舍身相济,用鲜血保卫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谱写了一曲新时代的正气歌。

  由于抓获作案犯罪分子表现突出,1994524日经地质科学研究院党委和院研究决定,并报请管理局党委、管理局批准,给勇斗歹徒光荣负伤的林道国同志记一等功1次。奖人民币5000元;给保卫科记集体三等功1次。同时,199495日山东省公安厅给林道国同志记一等功1次。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奖励林道国3000元。1995年林道国被评为全国公安保卫系统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