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备超,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胜利石油管理局胜中社区管理中心物华治安保卫队副队长。自2004年1月,从事社区治安保卫工作以来,他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在油田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他勇斗歹徒,不怕牺牲的英雄事迹,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面对歹徒,他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用鲜血谱写了一曲铿锵有力的英雄赞歌。2004年12月15日凌晨1:30左右,王备超和队友在辖区巡逻。当他走到物兴小区14号楼前时,隐约发现楼道内藏着一名男子。王备超感到此人非常可疑,便立即用对讲机呼叫队友。听到王备超在喊话,那人推门就想往外跑。这人的举动证实了王备超的判断。王备超见状,迅速用身体挡住了铁门,把那人堵在了楼道里面。气急败坏的窃贼掏出匕首,从门缝中向王备超的胳膊上猛刺一刀,并借机冲出了门外。王备超不顾一切地抓住了歹徒的胳膊,赤手空拳展开了搏斗。在扭打中,歹徒在王备超身上猛刺数刀,最后一刀扎在了王备超的大腿上。很快,王备超因伤势过重晕倒在地。尽管身负重伤,但王备超坚持用对讲机向队友们报告了歹徒的逃跑路线。2分钟后,这个穷凶极恶的歹徒就被队友当场抓获。身负重伤的王备超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经过3个小时的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经医生检查,王备超身上被刺11刀,最深的刀口达到了7公分,腹部已经被穿透,某些部位的骨头都被刺出了坑。经公安人员审讯,确定这个歹徒是一名在多个省市疯狂作案40余起的网上通缉犯。
面对工作,他忠于职守、甘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庄严承诺。王备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居民的事就是咱的事,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咱义不容辞的职责。”王备超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010年7月18日凌晨3点,王备超和队友在巡逻中发现物兴小区一辆轿车后窗玻璃没有关好。在不能影响居民休息、又找不到车主的情况下,王备超和队友们对车内物品进行检查,发现了一部手机和十余张证卡,还有价值数万元的大量装修材料单据。王备超立即组织大家兵分三路:一路将物品送到队部妥善保管;一路填好警民联系卡压在汽车雨刮器下面,留给车主;第三路通知值班门卫严防该车辆丢失。第二天,车主仇师傅通过警民联系卡找到治保队值班室。仇师傅拿出一千元现金表示感谢,但王备超和队员们婉言谢绝。
面对病痛,他勇敢坚强、无怨无悔,用一颗平常心缔造了无私无畏的高尚品格。由于王备超在和歹徒搏斗中,股神经严重受伤,10年来他不敢剧烈活动,赶上阴雨天,腿都疼得抬不起来。队领导考虑到王备超身体状况,没有安排他值班巡逻。可王备超觉得,在治保队不巡逻,那和战士不上战场有什么区别。回到岗位后,王备超从来没有耽误过一天工作。2007年他担任治保队副队长,夜间带班巡逻更成为他的一种习惯。2013年大年初三晚上11点多,王备超带着1名队员巡逻到科技一村时,发现小区草坪内火光闪烁、浓烟滚滚。“这很可能是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想到这,他们立即拿上灭火器冲了上去。由于风力较大,火势向一辆私家车蔓延过去。王备超挡在私家车前,将整瓶灭火剂喷向熊熊火焰,遏制住了火势。在随后赶来的队员们共同扑救下,大火终于被熄灭了。刚松了口气的王备超突然感觉到一阵剧痛,因为剧烈的运动,他的伤病复发。大伙都劝王备超回去休息,可他放心不下春节期间多发的火灾隐患,依旧巡逻到清晨才回队换班。
自2005年以来,王备超先后被授予胜利石油管理局“劳动模范”、“十佳见义勇为模范”,山东省“优秀团员”、“职业道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并荣立山东省公安厅一等功。
2006年,王备超被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