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明伟,男,1982年12月出生,山东荣成市港西镇政府驾驶员。
港西镇灰树村村民李某某因朝阳港码头修建一事与李家村村委发生纠纷,在经过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后,矛盾一度恶化。2009年7月24日,李某某打电话找其外甥王某某帮忙,当日下午15时,王某某带领孔某某、“亮子”、“小伍”等3人携带镐棒、砍刀等凶器来到朝阳港码头,将正在朝阳港码头办事的村支部书记李田之头部、左胳膊及右肩等多处砍伤,驾车途经朝阳港码头的毕明伟见此情况后,当即停车上前大声喝止,王某某等4人见有人来,立即分散逃跑,其中动手行凶的王某某、孔某某跑到由李某某驾驶的事先停在码头的一辆“伊兰特”轿车逃窜,毕明伟随后驾车追赶,“伊兰特”轿车以170多公里的时速行驶,由于车速过快,毕明伟不敢超车拦截,沿环海公路追至成山镇路口时,“伊兰特”轿车向成山镇驻地方向拐去,在成山镇马山宾馆附近停车,王某某、孔某某下车后,用衣服抱住凶器,乘坐一辆出租车向埠柳镇方向逃跑,李某某则驾车回成山方向,毕明伟见犯罪嫌疑人分头逃跑,便记下伊兰特的车牌号码,继续跟踪载有2名行凶人员的出租车,毕明伟一边跟踪一边拨打电话报警,请求埠柳派出所在埠柳镇拦截。追至埠柳镇政府附近,埠柳派出所已经用卡车将公路截断,出租车调头想要逃跑,被一直跟踪在后的毕明伟当即用自己驾驶的桑塔纳轿车迎头堵住,毕明伟立即上前将左侧车门死死按住,不让犯罪嫌疑人打开车门逃窜,王某某打开右侧车门,将砍刀扔向毕明伟,然后立刻逃窜,毕明伟头部被砍刀刀背砸中,渗出了鲜血,但他仍然迅速上前将其扑倒,此时,赶来的民警将准备弃车逃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孔某某当场抓获,并将毕明伟送到医院进行了包扎。
经公安机关审查,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王某某被劳动教养一年零六个月、孔某某、李某某被刑事拘留,后因村支部书记李田之未构成轻伤,被改为治安拘留15天,罚款1500元。
2010年,毕明伟被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