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7月22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云携带水果刀与赵某克到青岛市市北区延安路周边预谋抢劫。22时30分许,发现女青年陈某持包在通山路独行,赵某克遂上前对其实施抢劫,陈某大声呼救,此时正在通山路“佳豪快餐店”吃晚饭的厨师樊祥明、老板张殿臣闻讯立即向犯罪嫌疑人赵某克追去。负责望风的王某云尾随二人至市北区延安路和广饶路路口,发现樊祥明已将赵某克摁倒在地,遂持水果刀向樊祥明腹部连捅两刀后逃离现场。随后赶到的张殿臣协助受伤的樊祥明对犯罪嫌疑人赵某克进行控制,并配合民警将其抓获,张殿臣又将樊祥明送至市立医院救治。经法医鉴定,樊祥明构成重伤。
樊祥明和张殿臣在听到群众呼救后,挺身而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并协助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年11月11日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樊祥明“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