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5月27日14时左右,王树新从单位出发前往客户家中,路过芝罘区幸福河市场时,看到正扭打在一起的3人,便过去拉架,两名便衣民警告诉他正在抓捕罪犯,王树新立刻参与到搏斗中。在两名民警按住犯罪嫌疑人上半身时,他从正前方抱住了嫌疑人双腿,帮助民警控制住犯罪嫌疑人,但是身材魁梧的犯罪嫌疑人不断挣扎,一脚把王树新蹬开,等王树新爬起来时,犯罪嫌疑人已跑到10米开外。这时,一名民警跪在地上,双手呈半抱姿势,脖子上的血正往外喷。王树新见状,赶紧找来毛巾为受伤民警按压止血,这时来了一辆黑色轿车帮忙,王树新连忙和热心人合力将受伤的民警抬上车。过后他才知道受伤的警察叫沈成磊,身中数刀,壮烈牺牲,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评为烈士。
王树新得知公安干警在抓捕犯罪嫌疑人,危险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参与到与犯罪嫌疑人搏斗当中。
为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王树新“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称号。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认真学习王树新见义勇为的高尚品格,大力倡导和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为深入推进“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