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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获“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

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获“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9-04-13 06:21:16

  201546日上午1020分许,青岛市李沧区夏庄路惜福家园一居民家中起火,3楼张某林夫妇抱着刚出生54天的女婴被浓烟困在阳台,高声呼救。危急关头,市民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三人冲上2楼平台,搭成人梯进行营救,到姥姥家探亲的学生郭李冉也积极参与营救。先救下了女婴(郭李冉把女婴抱到附近商店照顾),然后保护张某林夫妇安全脱险。事后四人悄悄离开现场,后在媒体协助下,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四人。49日,央视新闻频道报道了岛城“托举哥”见义勇为事迹,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危险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事迹突出。为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414日,青岛市李沧区综治委、区见义勇为协会经认真审查,及时启动见义勇为确认、奖励程序,授予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李沧区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各颁发奖金3000元。

  近期,青岛市综治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启动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程序,拟授予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青岛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鉴于李克田等4人的见义勇为事迹在全国已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2015610日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李克田、耿庆明、张在宏、郭李冉“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