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 帅,男,1991年11月出生,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六公司五队驾驶员。

2017年4月25日16时50分许,佟帅驾驶112路公交车在济南动物园站点发车时,一名中年男性乘客上车后自称是公交公司员工,不投币也不刷卡,坐在了车厢左侧后门前的第一个座位上。佟帅见此人相貌、年龄、口音、穿白色鞋、提白色包及上车逃票等特征与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第五派出所通报协查的一名多次在超市和公交车上扒窃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吻合。为防止发生差错,心思缜密的佟帅又通过车辆内视镜再次仔细观察,确认这名中年男子就是公安机关协查通告中的犯罪嫌疑人。为不引起嫌疑人的警觉和怀疑,防止其逃跑,佟帅利用道路施工引起路面严重拥堵的有利条件,多次在停车等候时下车佯装检查车辆,给嫌疑人制造车辆出现故障的假象。在车下隐蔽处,佟帅向专案民警和车队安全员报告了嫌疑人在车上的情况和车辆位置,并建议将车停靠在北园大街三孔桥车站与东工商河车站之间的位置等候,此处相对空旷,远离公交站牌,可以防止嫌疑人借机换乘车辆逃走。经民警同意后,佟帅将车停驶在三孔桥西三百米路南处熄火,向乘客解释车辆发生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已调其它车辆接替,请乘客等待。因解释合理,嫌疑人并无察觉。五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后,将嫌疑人当场抓获。佟帅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全车乘客也对佟帅报以热烈的掌声,高度赞扬他的见义勇为、见义智为的高尚之举。经公安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祥系扒窃惯犯,实施过3起扒窃犯罪行为。

2017年6月,佟帅被济南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见义勇为工作站授予“济南市公共交通系统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2017年12月,被济南市综治委、济南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济南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2018年11月21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在层层评选基础上,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佟帅“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