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乐川,男,1997年4月出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消防指挥系四队的学员。

2017年8月11日是王乐川暑期休假最后一天,晚上11点,他独自一人在龙山河河畔锻炼时,突然听到河里有紧急的呼救声。他急忙跑过去,发现有名女子正在离岸边七八米的深水区挣扎,呼救声越来越微弱,情况十分危急。王乐川顾不上脱衣服,大声呼喊安抚落水者的情绪,同时迅速冲入河水中。龙山河水最深处深达两米多,近岸是荷花池,淤泥遍布。王乐川的一只鞋子陷进了淤泥里,他拔出脚就直接趟过淤泥,扎入水中快速游到女子身边。此时,该女子几近昏迷,身体正逐渐下沉,生命危在旦夕。王乐川托起女子头部,让女子面部朝上,用仰泳姿势,一手划水,一手搂着女子的脖子,将其拖上岸。

上岸后,王乐川看到落水女子看到女子已陷入昏迷状态,遂用学习的救护知识对其采取了抢救措施,被救女子呼吸、心跳等生命体征逐渐恢复并平稳下来,没有生命危险。此时岸边已经聚集了七八名群众,有人拨打120求救,救护车正在开往出事地的途中。王乐川看到落水女子已得到群众照料,考虑到自己满身淤泥,行动不便,特别是第二天还要赶赴厦门执行任务,他便叮嘱了热心群众几句后就离开了现场,未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8月12日他即前往厦门,投入到执勤任务当中。
落水女子孙某某家住在肥城市曹庄矿区,事发当晚在河边散步,因为天黑路滑,不慎失足落水。孙某某出院后一直想找到自己的救命恩人,先后通过110、120多方查找,始终找不到这位无名英雄。孙某某对派出所工作人员激动地说:“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更是我们全家的救命恩人!我一定要找到他,当面对他说声‘谢谢’。”孙某某又通过网络贴吧、微信朋友圈、当地报刊媒体等方式苦寻多日。终于在热心群众的帮助下,得知那个奋不顾身搭救自己的小伙子叫王乐川,是一名军校学员。8月21日,泰安日报社记者孔燕从王乐川的朋友处获取到了他的联系方式,并在电话里对他进行采访。王乐川以任务保密规定严格为由,仅仅简短地叙述了一下当时的施救过程,就结束了采访。
2017年,被授予“泰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泰山晚报》、《今日肥城》、“肥城热线”等多家媒体先后对王乐川同志舍己救人的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肥城市文明办授予王乐川“肥城好人”和“文明之星”称号;2018年5月。王乐川应邀参加“山东好人年度人物颁奖典礼”,他的事迹在当地产生了强烈反响,受到肥城市民的广泛赞誉。面对这些,王乐川却说:“当群众遇到危险,谁都会挺身而出。更何况我是军人,还是党员。”
2018年11月21日,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倡导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健康发展,按照《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规定,在层层评选基础上,省委政法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王乐川“山东省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