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洪尚,男,1965年1月21日出生,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职工。
2006年8月6日14时许,城阳街道仲村社区大学生纪某在仲村虹子河水库洗澡时不小心滑入深水区,因其不会游泳,被水带动离岸越来越远并慢慢下沉。在此万分紧急的时刻,正好携子途径此处的纪洪尚听到了“救命”声,水性甚佳的他没有多想,安顿好孩子后,立即跳进水里,以最快的速度向纪某游去。游到纪某身边后,其一把抓住纪某便转身往岸上游。不会游泳的纪某本能地抓住了纪洪尚的手臂,使纪洪尚无法使出全部力气,加上纪某身材高大,纪洪尚越游越慢,多次向浅水区靠拢想将纪某拖上岸皆没有成功。见此情况,纪洪尚改变了营救方式,由在前游泳拖人上岸改为成功率较高,但对其更加危险、更费力气的背后推溺水者的营救方式,经过几分钟努力,耗费大量力气的纪洪尚终于将溺水的纪某推出了深水区,在岸边的群众见状,纷纷上前帮手,这样,在纪洪尚背后推、岸上群众奋力拉的营救下,纪某被拉上岸,从而脱险。但此时纪洪尚已耗尽体力,在纪某上岸的同时,其慢慢沉入水库,当岸上群众发现其未再露出水面呼吸,立即开始营救时,其已不见踪影。岸上群众立即报警,并在水库中搜索,直至下午18时才找到,因溺水时间过长,纪洪尚壮烈牺牲。
2006年11月,被授予“城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007年2月,被授予“青岛市见义勇为积极分子”;2007年2月,被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