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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谱连载(九十一)| 勇拦肇事司机 擎起正义之旗

英雄谱连载(九十一)| 勇拦肇事司机 擎起正义之旗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9-10-12 01:18:52

  李继艳,男,1977年12月出生,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东洋泉人,在临沂打工,居住在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南楼小区。

  2011年 9月28日18:00,为给儿子过生日,李继艳提前回到自家开的商店。透过商店的玻璃门,他看到一个8岁的孩子(高焕镇)在商店门口被一由南向北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地,然而车主(魏某明)没有停车就向北驶去。李继艳毫不犹豫地跑着去追赶肇事者,追了大约30多米远,李继艳一下抓住魏某明摩托车后座,可魏某明猛地一拐将他甩倒。李继艳没有就此罢休,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追赶,魏某明驾车逃窜50米路口处,被一辆黑色轿车挡住,李继艳随后追上,在李继艳的催促下,魏某明才回到撞人地点,查看孩子的伤情。

  本以为事情就此解决,然而肇事者打电话叫来一个30岁的胖男子(龙某成),这时被撞孩子的父母也赶到现场,双方发生了言语冲突。 当龙某成得知是李继艳追赶肇事车辆斥责他说:“不是你的孩子,你追什么?”说完,手里拿着刀子捅向李继艳的右肩。李继艳抵抗时又被对方在左胸上方捅了一刀。 正在李继艳店里的弟弟李继光听到外面有争吵声,便出来制止,龙某成又捅了李继光三刀。龙某成随即逃离现场,李继艳兄弟俩被送往市立医院。李继艳被刺的部位离心脏只有两厘米。李继光伤势更为严重,胸背部刀刺伤,背部软组织损伤,头面部刀伤,左侧颧骨骨折。犯罪嫌疑人魏某明、龙某成以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并受到法律制裁。2012年2月,被省综治办、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