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步峰,男,汉族,1935年8月11日出生,山东省招远市张星镇槐树庄村人,农民,小学文化。年轻时,在村里担任林木庄稼看护员,1991年―1993年担任村治安主任,在治安主任位置退任。该同志虽身材瘦小,但自年轻时习武,从事巡逻工作认真勤奋,且办事公道有正义感,有不公之事总是仗义直言,他虽然年迈71岁了,但年轻时养成的对党忠诚、对群众负责的初心不变,人虽然从治安岗位上退下来,但保群众一方平安的初心永远不退。
2004年冬天的一个夜晚22时许,孙步峰到亲戚家有事回来晚了,走到村东头公路上,看到道东联村大井扬井站内透出亮光,他走过去,发现站门没锁,转到房后,发现房顶被揭开一个大洞,透出亮光,因为站门锁是内锁,有一圆孔,伸进手去,才能把门打开,窃贼无法开锁,只好从房后爬上去,揭开瓦,砸出洞,再进去砸开门锁。孙步峰又转到门前,发现三个窃贼正在往外抬设备,他大喝一声“住手,放下!”三个窃贼一看只有一个年迈老汉,便手持50多公分砍刀冲上来,孙步峰用随声携带的防身用的羊鞭(羊鞭有一段铁丝,铁丝上栓着一个螺丝帽)与歹徒博斗。有两名歹徒被他抽的不能近身,有一名歹徒用50多公分的砍刀朝其后脑勺劈了下去,这时,村有两名巡逻队员发现亮光赶了过来,三名歹徒见状,奔向早已准备好的农用车逃窜了,集体的四万多元设备保住了,多个村的几千亩土地浇水有了保障,71岁的孙步峰老人棉袄被砍开多处、背部多处受伤,皮帽子被砍开,后脑勺愈后留下一道深沟。事后,人们问他后怕不后怕,他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叫怕,我就是不能让他们把集体的东西偷走,我要是也有砍刀,他们三个也打不过我。为鼓励见义勇为,村委给其付了医药费,并给其2000块钱慰问金。
2007年3月,被省综治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