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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谱连载(129)| 不惜生命,河流中勇救他人

英雄谱连载(129)| 不惜生命,河流中勇救他人

来源: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9-12-19 01:53:19

  沈星,男,汉族,陕西西安人,大学学历,上尉军衔,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副营职参谋。1981年6月出生,2000年9月以优异成绩考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交通学院,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期间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4次受到嘉奖,先后担任班长、区队长。2004年,毕业分配到原第二炮兵青州士官学校工作,先后任特装修理教研室见习教员、阵通修理教研室助教、学兵队代理队长、训练部函授与实习管理科参谋。2010年9月,考入第二炮兵指挥学院研究生三队脱产攻读军事装备学专业硕士,担任班长,先后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员”,受嘉奖一次。

  2012年5月11日,沈星正常请假回青州家中,为准备毕业论文收集相关材料。5月13日上午10时左右,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学校初一学生王鸿昊在南阳河不慎落水,沈星及妻子、女儿正好途经此处。沈星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实施营救,由于河堤湿滑,沈星同志在水中一次次将落水学生推出水面,王鸿昊又一次次滑下。此时,热心市民手拉手结成的“人绳”,最终将孩子拽了上来,沈星同志却在成功将王鸿昊推上岸后,自己因耗尽力气沉入水中。10时10分许,王坟镇鞠家河村村民金德兰路经事发地发现此事赶紧拨打110报警。10时16分左右,民警、消防中队营救人员和益都中心医院医务人员陆续赶到并实施救援。在赶来的由消防官兵、游泳爱好者、学校老师组成的搜救队伍共同努力下,11时15分许,沈星被救捞上岸,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瞳孔放大,动脉波动也已经消失。抬上急救车后,急救人员对其进行了胸口按压和人工呼吸,并紧急送往益都中心医院。抢救过程持续3小时零25分钟,可因溺水时间过长,经抢救无效,沈星同志于14时50分宣告牺牲,年仅31岁。

  沈星同志牺牲后,包括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全国40多家媒体对他舍己救人的光辉事迹进行了深度报道,中央军委、山东省委、潍坊及青州市委领导都作出了向沈星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沈星同志先后被青州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为“青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潍坊市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为“潍坊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追授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青联追授“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被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追授“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被第二炮兵工程大学政治部追授为“革命烈士”;2013年2月1日,沈星同志当选为“2012中华儿女年度人物”。2013年9月26日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模范。